黄河上游青海循化“菜篮”飘香******
(新春走基层)黄河上游青海循化“菜篮”飘香
中新网西宁2月2日电 题:黄河上游青海循化“菜篮”飘香
作者 李晓娟 李隽
立春将至,在位于黄河上游的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黄河彩篮蔬菜种植基地的各类瓜果蔬菜的清香扑鼻。
地处黄河、湟水谷地的海东市是青海最大的农业区,粮食生产占全省一半以上,蔬菜供给占全省近一半。
多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短途游的火热兴起,来黄河彩篮蔬菜种植基地现场采摘已成为不少民众的过冬仪式感。
每年12月中旬到春节前后,是黄河彩篮冬季温室采摘的旺季,每到周末,种植户魏晋宝的蔬菜大棚里前来采摘的群众便络绎不绝。
“我们老家在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整个村里的人都在全国各地种大棚蔬菜。知道循化这边有温室大棚可以承包我们就过来了。”魏晋宝边整理甜瓜秧苗边告诉记者,循化地处黄河岸边,昼夜温差大,土质较好,所以甜瓜、西瓜的甜度高,在循化的这些年,他的大棚得越来越好了。
甜瓜棚内,翠绿的甜瓜将瓜秧拉低了不少。随意掰开一个甜瓜,咬一口,脆嫩香甜。连皮带瓤都能吃的甜瓜现已成为该基地的采摘“新宠”。
从2017年开始,魏晋宝就在黄河彩篮种植基地里面承包了15个大棚种植蔬菜瓜果。今年,他种植的主要是甜瓜、西瓜和陇椒。甜瓜采摘一斤15元,西瓜一斤8元,每年,魏晋宝的甜瓜都能在温棚里采摘完,西瓜虽是今年第一次种植,但销路根本不用愁。
“当地人喜欢吃水果,冬天来采摘的人也很多,每年12月中旬到来年6月,甜瓜都能一茬接着一茬地采摘。”魏晋宝说。
在黄河彩篮种植基地,像魏晋宝这样远道而来的外地种植户有40多户,还有30户本地种植户,基地长期辐射带动200名村民务工,每人每年增收近2.5万元。
马林芝就是通过务工学到种植技术、积累种植经验后,2019年她和丈夫来到黄河彩篮种植基地承包了10栋温室大棚。每到辣椒种植、采收的旺季,他们就要雇用周边村庄的30名妇女前来务工,帮助他们尽快完成种植或采摘。
“一个人一小时10元钱,不仅他们能挣上钱,我的辣椒也不会耽误好行情。”马林芝说:“以前我们也外出当小工,不稳定,一年最多能挣三四万元,种上大棚后,虽然辛苦一点,但是收入也高一些,离家也近。眼下辣椒已经采收了第二茬,除了采收,她每天的工作还有给辣椒“绕头”。
“要把这个秧子的头绕一圈缠到育苗线上,不然秧子就会掉下来,辣椒就不好结了。”马林芝说。
2022年,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种植户,打响“黄河彩篮”农业品牌,黄河彩篮种植基地完成5000米的主干道黑化工程,购置旋耕机、割草机等农机具,完成40栋温棚的旧棚改造工作。
“去年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瓜果都没办法及时运出,我们都特别着急,管委会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关部门,让我们的蔬菜瓜果卖出去了。”魏晋宝说,现在管委会想方设法牵线搭桥,联系本地“网红”主播过来直播增加知名度,采摘的客流量又多了起来。
如今,拥有600栋日光节能温室、2万平方米智能温室的黄河彩篮已成为名副其实的“菜篮子”,每天从这里运向市场的蔬菜瓜果达2万余斤,每年10个月不间断的蔬菜瓜果产出让黄河岸边的这方水土生机勃勃。(完)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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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