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丽莎白·穆雷玛在边会上作主旨发言。尹灵 摄
“在全球生物多样性的框架之下,到2050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我们目前奋斗的目标。”穆雷玛表示,为了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各国需要携手努力。在她看来,想要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愿景并不容易,但是及时采取措施是值得的。“我们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没有更多的选择。”
穆雷玛表示,中国在推动生物多样性方面起着独特的作用,生态系统的恢复在中国发展战略中占据非常重要的部分。“中国走出了自己的发展道路,实现了自己的经济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标准,同时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生态系统,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个可以效仿、学习和调整自己战略的良好发展模式。”
边会上,穆雷玛号召大家,未来两年,在主席国中国的领导下能够通过并执行《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如果我们能够携起手来,一定能逆转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我们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作出贡献,建立一个更加健康的未来,一个所有人的未来。”她说。(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